今年6月18日,浙江科腾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腾精工”)创业板IPO终止,终止原因系科腾精工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2023年4月,科腾精工IPO获上市委会议审议通过,但“闯关”创业板近两年,且已过会后,科腾精工却选择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业绩方面,科腾精工2020年至2022年营收分别为3.2亿元、4.09亿元、4.19亿元;净利分别为4063.95万元、4987.67万元、7196.96万元。同时,公司预计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11亿元至2.36亿元,同比增长2.90%至15.50%;净利润3245.81万元至3876.83万元,同比下降1.60%至17.62%。
科腾精工主营业务为紧固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关键零部件的紧固、连接。
其家电紧固件产品主要供给海尔集团、美的集团等国内家电巨头,汽车紧固件产品主要供给汽车售后市场紧固件供应商道尔曼以及德国大众、中国一汽、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知名汽车集团。同时,公司还向快扣、伍尔特、BOSSARD等国际五金类产品生产及贸易商,以及日本三洋电机旗下的家电品牌AQUA、美国通用电气GEA、MABE等国际高端家电厂家提供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科腾精工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科腾精工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44%、95.10%和94.48%,其中公司对海尔集团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42%、52.92%和53.15%,对海尔集团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关于对海尔集团的依赖问题,科腾精工曾在对本刊的采访邮件回复中表示,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和公司下游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关,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求客户多元化,具体如下:
(1)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由家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所决定,符合家电零部件行业的特征。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家电行业,而我国家电行业的市场份额逐步集中至行业头部企业,海尔智家、美的集团、格力电器三家公司的2021年营业收入总和为7,566.58亿元,占国内9家白色家电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总和的比例达到87.36%,家电领域市场集中度高是导致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
(2)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公司的发展战略选择相关。公司管理团队综合考虑自身情况,立足于服务家电行业的优质客户,该类客户不仅市场占有率高、需求稳定、合同履约及付款及时,且公司能够在合作过程中推动自身生产经营不断规范,产品质量日益提高;同时,该等客户产品质量、技术要求高,也促进了包括公司在内的供应商不断积累技术经验、提升研发实力。
(3)公司正积极开拓新的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寻求客户的多元化。除了家电行业,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汽车领域的客户,寻求多元化发展,在汽车领域开拓了道尔曼等汽车售后市场紧固件供应商以及德国大众、中国一汽、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知名汽车集团。在工业机械领域,公司与快扣公司建立了稳定合作。同时围绕新能源汽车、高端家电以及航空航天领域展开了一系列的研发活动,具有充足的项目储备以及研发成果。
另外,科腾精工的实控人父母破产前多次赠予实控人启动资金被关注。科腾精工也在对本刊的回复邮件中对该问题有过回应。具体如下:
1、父母对家庭财产进行分配具有现实需求及合理性。
陈忠、涂爱琴夫妇共育有3个子女,其中WEIPENG CHEN(陈伟鹏)为陈氏夫妇之独子。2012年10月,陈氏夫妇给予WEIPENG CHEN(陈伟鹏)一定的资金,支持其回国创业;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GAOHUI CHEN(陈高慧)已结婚、XIXI CHEN(陈茜茜)亦有结婚考虑,为防止后续子女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陈氏夫妇决定预先对部分现有家庭财产进行分配,陈忠、涂爱琴当时对家庭财产进行分配具有现实需求及合理性。
2、父母对子女主要财产赠与发生于浙江永华及陈忠夫妇涉诉之前。
陈忠、涂爱琴对子女的主要财产赠与发生于2013年9月之前。2013年12月及2014年1月,因瑞正电工器材无力偿还债务,银行遂起诉担保人浙江永华。浙江永华涉诉后,各家银行相继对浙江永华收紧放贷,导致浙江永华无法再申请到足够的银行贷款以清偿自身债务并维持生产经营,短期资金压力骤增。最终浙江永华资金链彻底断裂并被众多银行相继起诉。陈忠、涂爱琴因对浙江永华的主债务提供个人担保,陷入诉讼纠纷之中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对子女主要财产赠与发生于浙江永华及陈忠夫妇涉诉之前。
3、父母对子女主要财产赠与时点资产足以覆盖其个人债务,且其个人承担的债务仅为或有负债。
①在财产赠与时点,浙江永华作为主债务人的名下资产与陈忠、涂爱琴作为担保人的资产(合计金额9,315.10万元),足以覆盖该时点的负债(7,588.90万元)。其中,陈忠、涂爱琴在该赠与时点的个人资产(合计金额6,461万元)亦对浙江永华当时的已到期债务(金额4,450万元)足额覆盖;②对于担保人陈忠、涂爱琴而言,在该赠与时点承担的上述7,588.90万元债务仅为或有负债,未来是否需要实际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陈忠、涂爱琴在该时点所做的财产赠与并不影响二人对其担保债务的履行能力。
5、实际控制人父母未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历史上,实际控制人父母陈忠、涂爱琴个人精力长期陷于处理担保债务事项,未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早期浙江永华曾将部分闲置厂房、机器设备租赁及销售给公司,但该等交易价格公允并均已支付交易对价;实际控制人父母曾对公司通过客户的供应商准入考核提供了一定参考意见,但与客户业务关系的真正建立、双方合作规模不断加深则主要系WEIPENG CHEN(陈伟鹏)及其同辈勤勉经营的结果;由于紧固件上游供应商众多,竞争充分,采购渠道不具备稀缺性,陈忠、涂爱琴夫妇未参与公司采购渠道的建设;在浙江永华陷入债务危机后,曾有少部分员工入职公司的情形,但该等员工在公司员工人数中占比较低,陈忠、涂爱琴无法对其施加个人影响。总体而言,在公司历史中,陈忠、涂爱琴夫妇因子女创业而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基于自身从业经验提供过少量参考意见,但公司的发展壮大主要系WEIPENG CHEN(陈伟鹏)及其同辈勤勉经营的结果。
目前实际控制人父母陈忠、涂爱琴作为公司普通员工,主要承担技术顾问、包装监督等少量工作,所承担的角色与其在公司职位相符,在公司相应岗位主要发挥相对辅助性的作用,这与WEIPENG CHEN(陈伟鹏)整体负责公司战略布局,统筹销售、采购、生产、研发及人事安排中各关键事项有着本质区别。